腎臟疾病的病人進入終末期,一般需要腎臟替代治療,腎臟替代治療,可以分為血液透析、腹膜透析和腎移植。
血液透析的病人,在透析過程中因為血流動力學的變化,容易發(fā)生急性并發(fā)癥,比如失衡綜合征、高血壓、低血壓、房顫。
腎臟病病人,血液透析過程中,發(fā)生房顫的情況下,首先,建議要減少透析超濾率,要降低血流量,如果病人血壓高或者血壓低,要采取相應的治療。
經(jīng)過上述處理,病人的房顫不能改善,可以考慮應用藥物治療,比如可達龍,可以靜脈注射,也可以持續(xù)泵入,大部分病人經(jīng)過可達龍的治療,可以轉歸為竇率。
如果房顫仍然存在,并且長時間不消散情況,一定要注意抗凝,也就是預防血栓的形成,長期或者是反復發(fā)生房顫,應考慮血液透析改為腹膜透析,腹膜透析,對于心臟的功能影響比較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