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有懷孕的女性在懷孕的早期或者是懷孕的第24-28周就應(yīng)該進行75g葡萄糖耐量試驗,主要目的是篩查妊娠期糖尿病。妊娠期糖尿病為妊娠期首次發(fā)生糖尿病,如果篩查空腹血糖≥5.1mmo/L,1小時血糖≥10.0mmol/L,2小時血糖≥8.5mmol/L,只要符合任一項,便可診斷妊娠期糖尿病。
患者診斷妊娠期糖尿病后,需要進行飲食控制。如果嚴格的清淡飲食,加強體育鍛煉1-2周之后再復(fù)查血糖,還沒有降到正常者,需要進行胰島素治療。孕婦一般選用人胰島素或胰島素類似物進行降糖,而不能選用口服藥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