皮肌炎用藥的減量要遵循個體化的原則,一定按照病情的具體情況考慮逐漸減量。
通常情況下應用激素治療,大約合理應用一到四周左右,病情即可見明顯改善。在經過3到6個月的治療后,激素就可以緩慢減量,但治療總體的時間要長,因本病容易復發(fā)。
如果潑尼松用量每天大于40毫克,主張再減量時,每周減5毫克,減至每天30毫克時,如病情仍然穩(wěn)定。按照每月減5毫克的劑量進行減量,至每天15毫克后要更加緩慢的減藥,可采用隔日減藥法,每月隔日減2.5毫克,最終改為隔日服藥。
免疫抑制劑的應用也是如此,通常在3到6個月治療后可以考慮免疫抑制劑的逐漸減量,一定要密切監(jiān)測相關指標,防止病情復發(fā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