骨折復位分為兩種,包括解剖復位以及功能復位。
1、解剖復位是指骨折端通過復位恢復了正常的解剖關系,對位兩骨折端的接觸面和對線,就是兩骨折斷在正肘上的關系,完全良好時稱為解剖復位,這可能是患者和醫(yī)生都夢想得到的結果,但是在臨床工作中因為骨折粉碎程度等各種因素很難達到。
2、有些時候醫(yī)生和患者需要接受另外一種復位標準,就是功能復位,就是骨折雖未能達到解剖復位,但愈合后對肢體的功能沒有明顯影響,有一些縮短或者成角移位、橫向移位,在生長發(fā)育的過程中以及骨架改造期內可以獲得自行的糾正。